1.11月22日内蒙古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_
2.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
3.成品油出口配额增加意味着国内油价会跌吗
4.国际油价暴涨殃及国内成品油价格,95 号汽油或将进入「9 元时代」,这对有车一族的影响有多大?
5.什么叫成品油管制?以及石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前景
6.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价有何影响?
7.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9修正)
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新闻发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山西省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___
附表:_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11月22日内蒙古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_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涉及成品油生产、销售、质量监管等方面。其中规定了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条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标准化管理和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根据细则,成品油生产企业必须实行信息化管理,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销售单位也需要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细则还明确规定了成品油销售单位应当及时公布成品油价格信息,并严禁过度收费和欺诈行为。此外,货车运输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严格落实车辆油耗监测、计量计价等制度。针对成品油质量问题,细则规定了严格的质量监管措施和处罚制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可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其他地区的成品油管理存在哪些差异?不同地区的成品油管理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文化、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不同。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其他地区相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成品油生产和销售单位的信息化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二是针对货车运输企业的监管措施更加具体;三是对成品油质量问题的处罚制度更加严厉。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的运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第十七条 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落实质量自查自纠制度,定期组织质量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
内蒙古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2年11月21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信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现将我区汽、柴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1日24时起,我区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75元和16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给零售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三、各品种成品油价格吨升折算系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附表1: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价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价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附表1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价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附表2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价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以升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5、西部价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东部价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
成品油出口配额增加意味着国内油价会跌吗
1、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2、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
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扩展资料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
1、成品油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和增值税普通。
2、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开具模块。
3、开具成品油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开具成品油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前,应登陆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
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
国际油价暴涨殃及国内成品油价格,95 号汽油或将进入「9 元时代」,这对有车一族的影响有多大?
会跌。
成品油价是根据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而产生的油价。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为: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什么叫成品油管制?以及石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前景
油价上涨意味着国际经济市场的通货膨胀增长,以及国内石油市场的供不应求的状态;只要油价上涨,就会造成汽车等交通工具和运输工具的成本提高,同时也拉高了生活特价的上涨,物价上涨带来居民的消费水平降低。
另外,原油是工业生产所必须的产品,也是人们日常所用的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重要原材料;因此,原油价格的波动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目前,原油是以期货合约的形式作交易,油价指数便是指原油期货合约的价格;原油期货的具体操作为,双方事先签订期油合约,到了指定的日期,买方可以用合约中指定的价钱从卖方手中买走。
也就是,从国家经济的层面来说,对原油进口国来说,油价下跌在短期内能降低本土工业生产的成本,提高本土企业利润,促使企业进行扩张,从而增加本土就业,促进GDP增长。相反,对产油国来说,油价下跌可能会导致国家收入减少而令面临财政压力。
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价有何影响?
详细的说是可以出本书鸟。。。
成品油管制最直接的说法就是内 成品油零售价格受窗口指导 不能低 也不能高 只能刚刚好 和过去的经济差不多 不过仅仅局限于零售价格 批发价格不受管制 不过会受到间接影响
价格管制不是指价格一直稳定不变 而是指服从ZF决策 自07年11月以来 这半年多价格是没动过了 按惯例半年会有次调整 今年突发比较多 比如说地震(默哀) CPI猛彪 使得到现在还没见动静 以前最长1年也会做出些调整 上提下降一般不会超过10%
这样的方法存在一个比较大的漏洞 那就是会有贸易商囤油 或者在批发市场进行倒卖 目前来看这个方法不能持久 但为了保护CPI及不让经济增速放缓过快 还没有更好的办法
顺便说下对CPI的影响 其实直接影响相对比较小 有权威机构做过模型 成品油煤炭电价全部上调10%对CPI的影响不会超过0.55% 而且我国主要的动力能源是煤炭 在75%以上 然而间接影响就非常恐怖鸟 将直接提高各类工业的生产成本及商品的运输成本 也会再次见解影响煤炭的市场价值 PPI做为CPI的先行指标会咻~~的一声上去 然后下个月或两个月后CPI就爆掉鸟
而石油行业的相关规定嘛 比较主要的两个 一个是暴利税(原油特别收益金) 二是倒价进口成品油 前者是为了让得利于国家地石油公司回馈社会 后者是利用国家的石油公司有义务保障国内燃料需求 前者和成品油价格管制有负相关性 如果管制价格较国际市场价格有很大差距 暴力税就有提高征收点的可能 反之一样 后者一样是配套的 若管制价格差距很大 成品油进口或能进行财政补贴或返税(返税目前就有,不过6月底就到期鸟)
补充下二楼提到的替代能源 玉米做乙醇 技术只要不是停留在一战时期的国家都能做 不怎么存在研发的问题 就在07年9月前我国也有 不过后来就被叫停鸟 原因主要两个 一个是浪费粮食啊 二是生产过程高污染高耗能 并不经济划算 但是也有其他替代能源在逐渐成熟中 现在比较多见的油气和天然气(都是液化的) 不少主要城市的公交及出租车都改装了使用这些燃料的发动机 一是对比现在的油价能稍微便宜点 二是污染也小许多(天然气在我国其实也很金贵地 我们每年也要进口很多 从东南亚和俄罗斯 所以烧饭什么的大家也省着点啊)由于原油价格的高涨 已经带动了我国风能和核电的发展(今年股市的大题材哦) 不过要成熟并广泛应用估计都到石油用完那天了
最后对于前景嘛。。。LZ问的很模糊啊 这个政策的前景?迟早被取消(废话 石油都有用完的一天) 国内市场越来的市场经济化 承受外来冲击的能力增强后 这个政策也就没有太大意义了 至于原油价格 肯定还是要涨地 不过不会一直涨 原油的价格钢性也不是完全的100%钢性 价格过贵会使很多人放弃使用原油产品 价格自然下来鸟 09年下半年应该就会开始走下坡 10年大家就看着跌吧 势头肯定和今年的涨势一样
以上全属个人观点 不同意大家可以讨论 不要问候家人 刚入行的分析员而已 表为难我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9修正)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重点是相应的物品可能会影响相应的股票,但是股票的上跌或者下降,它取决于很多因素。
中国的股票市场现在还不怎么成熟。不像欧美那些国家,油价一跌,股票几乎也就跌下来了。 这也就是说,由于中国特殊的行情,中国的油价下跌与否,虽然对汽油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二者没有直接关系。这个需要看国家对石油的政策的相关规定。
首先,国内成品油的价格主要由税费和原油成本这两个部分组成,税费去年已经下调了,目前不会有太多的变化。所以现在的主要价格还是取决于原油成本。但是我国是一个原油极度贫乏的国家。目前主要依赖于进口,所以国内原油的价格还依赖于国际原油的价格。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对成品油的一些定价规定。每20个工作日进行一次油价的调整。这个调整的标准主要依靠于国际上的油价价格。但是它设置了130美元和40美元的一个上下波动的范围,也就是说国际油价当高于130美元后就为高油价区,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后就为低油价区,这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便不再进行调整。这样的政策很好地保护了中国的油价,不随着国际的变化而有大幅度的增长变化。
但是一谈到股票,相应的股票就与相应的物品交易有一定的联系。当我们知道了国家的政策之后,我们来看这个问题,它就变得简单了许多。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它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作用很小。当油价下跌了,汽油股会在小范围之内下降。但是这个范围不会波动很大。甚至有时候即使油价下跌,汽油股依然会上升。这就是我们必须知道的股票的上跌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它不仅仅只是与油价有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第二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第七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第八条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六)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第九条 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第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